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等10大类132种。
中暑是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的一种。近日广州高温多雨,天气闷热,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职业健康风险需引起关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企业应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户外劳动者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暑降温设施和设备,相关劳动者也需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全市各类企业要加强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减少职业性中暑的发生。
1.积极改善作业条件。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保持良好通风或配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室内作业场所可设置隔热装置,室外场所可设置如简易屋顶等装置。
2.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组织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4.合理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时间。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预报气温,合理调整作业时间。
5.保护特殊人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6.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饮料药品。向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尽量选用棉、麻的浅色、透气性好、宽松材质的工作服,加快热量消散。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7.做好应急救援及演练。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定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根据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中暑先兆是指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段时间后,出现头晕、头痛、乏力、口渴、多汗、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低于38,可伴有面色潮红、皮肤灼热等,短时间休息后症状即可消失。
劳动者如果出现中暑先兆症状,要尽快到阴凉的地方休息并补充水分,并密切观察。假如慢慢的出现肌肉痉挛,还要适当补充含盐或电解质的饮料,如盐糖水或含有钠、钾、镁等离子成分的饮料。如果不适症状持续存在,要及时就医。假如慢慢的出现皮肤灼热、意识模糊、言语不清、易怒或昏迷等症状时,要即刻就医或呼叫救护车。
1.补充水分及电解质。少量多次饮水,保持身体水分。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人群,应适当补充含盐或电解质的饮品。
2.关注气温变化,及时做调整。当过于炎热时,可用湿毛巾擦拭皮肤。避免大量出汗后直吹空调。
3.合理饮食,补充营养。以易消化的清淡饮食为主,多食用含水量较高的新鲜蔬菜和水果。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健康广州行动”提出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出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强化有关规定法律意识、加强劳动过程的防护等。
用人单位负有遵守职业卫生准则、预防职业病的主体责任,应为劳动者提供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良好氛围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采取综合预防的方法,尽可能减少各类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而劳动者们应积极参加职业健康培训,学习和掌握与职业健康相关的各项制度、标准,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对于在生产环境中长期接触粉尘、化学危害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物理危害因素、生物危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注意各类危害的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自觉、正确地佩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和一般的体检不同,针对不同的职业禁忌、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损害而制定有明确的目的性的项目,是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体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