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综合运用走访排查、信息研判、审讯突破等手段,剥茧抽丝,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团伙盗伐林木案件,抓获嫌疑犯朱某、孟某、艾某等团伙人员5人,收缴作案汽车、工具及全部非法所得,有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1年1月12日,汪清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汪清县东光镇某村屯附近的林地内传来阵阵油锯伐木作业的轰鸣声,疑似有人在非法盗伐林木。”
汪清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汪清地区林业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当警车从公路行驶到发案地点附近的山路后,在经过一处崎岖弯道后,被迎面一辆红色轿车斜停着挡住去路。
民警发现车上有人,便示意驾驶员将车头调整,让出部分山路,以便警车继续向案发地点前行。车辆又经过约5分钟左右的艰难行驶,终于到达群众听见伐木声音的涉案地点。令民警意想不到的是,案发地映入眼帘的除了一片狼藉的伐根和已被伐倒的树木外,涉案人员早已作鸟兽散。
民警通过在涉案地点进行初步调查,发现盗伐现场遗留下了大量已经装袋的锯末和两台油锯,以及一部还在发热冒烟的削片机(削锯末的机器),从现场机器数量和盗伐面积等情况判断,此处盗伐现场分工明确,绝不可能是一人作案,极有团伙作案的嫌疑。问题是,嫌疑人早已一哄而散,民警悄然而来是如何被这伙人是发现的呢?
多年从事林业案件侦查的经验和直觉让民警越发觉得横亘在山路上的那辆红色轿车有问题。留下两位民警继续勘察作案现场,另外两人立即驱车前往来时的路上寻找那辆红色轿车,可直到警车开上公路门也未曾发现车辆的任何蛛丝马迹。
由于地处山林,山路上的车辙已被破坏,附近没行人和可供查看的监控点位,红色轿车的去向和轨迹,成了案件的关键。回到派出所,民警们反复回忆这辆红色车辆的相关信息,可出了红颜色和吉利牌汽车等大概信息后,对车牌照、驾驶员样貌等有用讯息皆没有留意。
由于情况复杂,存在团伙作案的可能,汪清地区林业派出所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分局领导报告,森林公安分局局长王大伟要求民警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路民警加大发案时间重点路段点位排查,逐一排查疑似车辆信息;另一路民警就近对案发地点附近村屯进行走访排查。在确定了调查方向后,分局指战员将案件进展情况向汪清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禹军格外的重视,亲自部署、调配警力,针对现场内的粉碎机还有吉利轿车和山场周边开展调查。
不久,负责查询车辆的一组民警传来好消息,在进城的一处公路监控,拍摄到了疑似与红色吉利轿车型号和案发时间及轨迹高度重合的讯息,通过一系列分析车辆牌照号码,民警查到了车主朱某博人员有效信息后,立即对该人依法进行传唤。
在公安机关,朱某博面对民警询问表示:“自己家就在附近开养殖场,开车在山上是放羊去了,因为太冷,钻进车里,看到警车后掉头便回家了。”
朱某博在面对询问神态紧张、言语闪烁,经验比较丰富的民警断言该人心里“有鬼”。在调取案发时间段朱某博通讯记录,民警发现了短时间之内几个联系极其频繁的号码,上面还备注了“大哥”、“羊子”等称呼,面对朱某博即将崩溃的心理防线,参与询问的民警立即改变策略,“通话记录”成为压倒了朱某博最后的“一根稻草”。
据朱某博交代,通话记录里的“大哥”是朱某博的亲兄弟朱某生,除此以外还有3人也是哥哥朱某生的朋友,他们5人便是这个盗伐团伙的全部成员。
“2020年12月份,他从延吉回家,席间应哥哥朱某生的要求帮他上山干几天活,前前后后一共去了三次,后来他嫌活多太累,就不想干了。”嫌疑犯朱某博向民警讲到。
朱某博还交待,这几次“干活”都是哥哥朱某生负责安排采伐地点,孟某等人负责采伐,自己大哥将林木加工成木屑后,由他负责给木屑袋子封口后装车,运输到菌包场。
“3次活,跟大哥抱怨累,不想干了,大哥便给我安排在进山道口放风,并且给了我一部对讲机,嘱咐我,一经发现有人朝他们方向来了,便用对讲机进行呼叫,告诉他们躲避。”朱某博供述道。
朱某博还供述了与其用对讲机进行“报信儿”的另一头就是通话记录里叫“羊子”的那个人,除了朱某兄弟二人和羊子,剩余两人朱某博也只是见过几次,对他们的具体信息一概不知。
按照朱某博交待的情况,汪清警方研判哥哥朱某生是这个犯罪团伙案件的核心人物。
汪清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立即对团伙主犯朱某生有关信息做出详细的调查,并着手布控。
根据朱某博提供的信息,警方很快便将朱某生缉拿归案。朱某生曾因盗伐林木,被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到案后的他面对民警讯问企图避重就轻,对伙同他人进行多次盗伐的犯罪行为拒不承认,对其余两名涉案嫌疑人身份信息拒不交代,案件讯问一度陷入僵局。
关键时刻,分局局长王大伟研判后,指导民警从弟弟朱某博交待的“菌包场”的信息切入,釜底抽薪,固定住团伙销售锯末的证据,倒逼主犯朱某生交待犯罪事实。果不其然,民警通过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团伙贩卖锯末的菌包场,并获得了大量有效线索。
菌包场老板证实,朱某生曾多次把锯末子卖到菌包场,还向警方提供了与其进行交易的大量转账记录。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朱某生终于如实供述,2020年11月到2021年1月间在东光镇某村附近山林内组织团伙成员进行盗伐林木并加工锯末子出售获利。根据嫌疑犯朱某生供述,民警顺利将剩余的团伙成员杨某、孟某、艾某抓获。
随着犯罪团伙成员全部到案,针对该盗伐团伙的调查也逐步深入,团伙的组织架构、分工分配的方法也逐步清晰起来。
根据警方调查发现,朱某生家里开养殖场,平日在养殖场周围的山上放羊时,便留心周围林地的环境,由于长时间的踩点,朱某生对周边的山林和地形都熟悉,他指挥团伙人员进行盗伐地点绝不是随意为之,而是经过平日观察无人看管的林地下手。而之所以选择用对讲机进行报信,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山上手机信号不好,而对讲机却能不受影响,而且不会留下通话记录。”嫌疑犯朱某生说。
这个盗伐团伙成员孟某、艾某、杨某等人明知朱某生组织他们在没有一点合法采伐手续和许可的情况下,为了每天300余元工钱,进行团伙作案。
警方表示,该团伙犯罪手段极其隐蔽,他们在山上便把采伐的林木加工成锯末子后直接装车进行运输销售,在公路上便很难被群众发现。而通过警方打掉这伙“蠹虫”核实出的数据也是触目惊心,该团伙盗伐林木合计立木蓄积达100余立方米,非法获利8万余元,严重破坏当地森林资源。
至此,一个集盗伐、加工、运输、销售一条龙的犯罪团伙被汪清县公安局全部打掉,该团伙嫌疑犯朱某生、朱某博、孟某、艾某宾、杨某因涉嫌盗伐林木罪已被汪清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