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黑龙江林口林业局对无证加工锯末叫停

时间: 2024-07-25 11:13:43 |   作者: 生物质颗粒机

  为了实在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维护,进一步处理开展林区经济与合理规划使用森林资源的对立,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拟定了《锯末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封杀无证加工锯末,严厉打击违法加工行为。

  管理办法明确规则:凡从事锯末加工的单位或个人,首要需由当事人向林场(所)提出请求,经审阅赞同、交纳保证金后,到林业局资源林政科请求挂号、注册,处理《锯末加工证》。加工锯末证实施一机一证制,按规则的规模和期限依法加工,私自加工的,要责令其当即歇业,并依法查处给予撤销。对加工质料来历不清或来历不合法及超规则的相关规范加工的,林政部分按当地木材**价格向锯末加工单位或个人核收木材折价款,没收木材、产品及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一起撤消《锯末加工证》,直至追查刑事责任。